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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断出台背景下, 科技成果转化怎么“破”?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16-11-23 11:42:22.0    

2015年,上海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925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3.7%,其中64.5%是企业研发投入。直观的数字体现出了上海这座城市对于科技创新的热情,也见证了上海对于要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决心。在这之中,作为驱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科技成果转化,自然而然地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去年5月,上海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当年7月,上海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当年11月,上海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从政策的出台密度来看,如果成果转化不了,就难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正是由于如此,才使得以往躺在高校与科研院所实验室里冷冰冰的数据和论文研究成果最终摆脱了被展示在橱窗里的宿命。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科技成果“最后一公里”的畅通。


“三权”改革试点

2015年对于上海药物所(以下简称“上药所”)而言无疑是个丰收之年。在短短1年时间里,获得5个新药的临床批件,10个新药处于临床阶段,1个新药正在乌兹别克斯坦注册,转化科技成果15项,合同总额达8亿元。值得一提的是,该金额是过去5年成果转化金额的总和。上海药物所副所长叶阳曾在公开接受采访时将获取如上成果的答案直接明了地指向了“三权”的改革试点与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

正是由于改革与创新使得这家已有84年历史的上海药物所焕发出了又一春。据悉,自2014年9月开始,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三部委联合推动了关于深化改革中央级事业单位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三权”,这其中,上药所正是试点之一。最为直观的表现则是成果转化和评价体系开始挂钩——即新药获得新药证书和上市批文,研发团队可得到2个正高级和4个副高级的职称评审名额;获得一项新药临床批件,研发团队可获得1个正高级和2个副高级职称评审名额。

同时,在“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中——为科研人员“松绑”,无疑是最大的“亮点”:即上药所在中科院的支持下,经过公开讨论后做了一个尝试,把净收入核算涉及到的人力成本算在50%的成果转化奖励里,30%收益给所里,20%收益给项目组。而这个方案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支持。

除此之外,上药所的新药研发平台在站在了“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的肩膀上后将变得愈加成熟和稳健,此举可看作是上药所未来跨越式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在其中扮演“指导者”的角色,从定位、目标、任务布局、队伍组织、资源配置等方面制定出一整套实施计划和方案,从而确保新药在研发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和上市。一举突破以往研发一款新药所需“十年十亿”的情形,而是随着研发外包等形式的兴起,将越来越多涉及“产学研医”领域的不同机构,如政府、医院、大学、科研院所等囊括进来共同参与其中、协同创新。据悉,这一体系涉及1个国家机构、4个地方政府、16个院内所、16家医院、6所大学和11家制药企业。


摸着石头顺利过河

“6·28”对于上海海事大学来说是一个值得被纪念的日子,通过制度上的创新终于使科研成果走向市场化的道路。该校的教职人员安博文团队在经过工商部门层层审核后,其所成立的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成为了全上海高校范围内的第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项目注册总资本2000万元。

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而言,其作为国内科技创新的一块短板已经存在了很多年。相比较国外的高校,如英国的剑桥大学和帝国理工大学。他们作为英国的老牌高等教育基地,在科技创新与技术转化领域都有着领先于世界的优势,其有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全链条设计非常值得中国高校与科研机构借鉴。

例如,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都有隶属于其名下的技术转移公司,用于发掘实验室里的先进技术以及提供“一条龙”的支撑服务,其内容是为科研团队提供专利申请再到许可授权最后成立衍生公司等等。现在,类似于这样的一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也走出了中国特色。

在谈及上海海事大学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时,该校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莫剑英表示,“海事大学安博文团队的成果转化之所以取得成功,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学校制度层面的创新举措。因为国内没有具体的可供参考的案例,所以这一路我们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吃透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前前后后自主查阅资料、信息搜集,还参照了英国帝国理工大学、牛津大学等的先进成果转化经验与模式来针对我国的高校情况与特点从中探寻出符合我们海事大学有关于成果转化方面的路子。我们采取‘先奖后投’的方式,即在新公司成立之前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资产评估后对科研团队实行股权奖励,之后在所成立的公司章程中具体体现出来。”

据悉,上海海事大学作为主体以技术入股,占股比例为30%,然后再将学校占股30%的75%奖励给团队。上海海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代表学校持有技术股,并负责处置该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所有事项。

可以说,随着上海在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共计20条内容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很多过去政策不明朗、操作起来有困难的地方,都在渐渐地被突破。“走通这一步,实属不易。虽然上海海事大学的安博文教授早在2010年就已研究光纤传感监测技术,可以说从今天起,我们的科研成果终于可以广泛地为市场服务、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尽一份微薄之力。”莫剑英补充道。

众所周知,高校研究成果里面涉及到国有资产如何处理这一严肃问题。国资是不能够被划分出来作为奖励直接给到研究者的,上海海事大学通过深入学习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文件,走了一条制度创新的新路子,这在上海高校实属首例。虽说目前上海的绝大多数高校都建立了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但是如何促成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如何使 “纸”变“钱”?如何突破产学研脱节瓶颈?如今终于有了前车之鉴。

从目前来看,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以及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等11所高校、科研院所均加快了构建高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步伐,从不同方面制定出了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和流程且取得了一批成功案例。未来,我们或许可以看到更多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将有更大的突破和更多的作为。

“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考察上海时,对于上海在未来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时所提出的要求。时光荏苒,这两年随着利好政策的实施、更多权力的下放、创新环境的营造,上海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在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着实取得了不少成就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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