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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新规明确“群主”责任:谁建群谁负责!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18-01-17 13:10:15.0    

国家网信办新规明确“群主”责任:谁建群谁负责!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出台新规,群主责任大,以后建群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热议话题“国家网信办新规”。

有因: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移动端的数据流量已大大超过PC端,随之衍生出大量移动端的网络平台,为大众提供公众信息服务的新业态。形成常态的微信公众号成为大众传播的移动端载体,而各类公众账号发布信息也造成了信息泛滥。在满足了人民群众碎片化时间下对多样化信息的需求,丰富了网络文化生活之余,也逐渐呈现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主体责任缺失,部分用户公众账号使用者传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营销诈骗、侵权盗版等信息的现象。

有果:9月7日,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 共计十八条,包括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及使用者主体责任、个人信息及权益保护、账号处置、行业自律、公众监督、行政监管及违法处置等条款。

《规定》强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都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注册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发布政务信息或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履行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网友热议:《规定》发布后,广大网友看法不一,也产生各种疑问,近日关于微信微博实名制的讨论也成为热搜,尤其是对群主责任的理解,赞成和反对的声音都有,一起来听听“百家争鸣”。

新浪微博CEO王高飞在微博中表示:“自己的评论自己管,平台不会帮你管,你管不好就关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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