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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该如何建设?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19-03-20 14:03:39.0    

创新人才是现代社会创新的原动力和新经济增长的核心资源,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科技实力、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培养与引进创新人才是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的争夺已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主战场。而高层次青年人才是最有创新激情和创新能力的活跃群体。深入研究高层次青年人才这一独具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代表性群体,及时发现和总结其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对于更好地改革、完善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制订更为有效的创新人才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和创新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未来科技、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现状

我国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的重点是培养好、使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建设一支实力较强的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并通过有效的引导、激励和支持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应用的创新环境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成长。

目前我国在对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方面都在不断加大力度,例如我国近年来出台的各类科技奖励和科研资助中都设有针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项目,如2008年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出的人才计划、2010年开始实施的青年英才开发计划、2012年面向国内高层次人才开始执行并预计实施十年的万人计划、2012年启动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2010年12月,中央通过了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2012年出台了《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是三类高层次人才之一。同时给予青年高层次人才生活、科研可持续激励制度,例如对引进的海外青年高层次人才,国家提供一系列特定的物质条件及生活待遇,例如落户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于引进人才每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科研及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例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也可享受一定的优惠。虽然目前国家对青年人才在多方面提供支持,但目前国内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梯队结构不合理

虽然近年来国家通过多渠道加大对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但数量依然不足以满足国内人才队伍发展的需求。而且在高层次人才数量统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避免的重复现象。例如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及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等方面都存在重复的现象。

根据平时工作中的调研,目前很多政策资源重点集中在高端青年人才层面,导致人才队伍梯队结构分布不合理,在具体科研创新工作的开展中缺乏科研中坚力量,影响科研创新。科研创新后备力量不足。

(二)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

有效激发青年人才的创新活力,需要有一套针对青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健全的工作体制。当前,各种关于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纷纷出台,但某些方面仍然缺乏相应建设机制,影响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的持续推进。在人员配置中,不同梯队科研人员数量不足。例如:高校为海外引进人才匹配的各级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数量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工作的进展。考核评价中,考核内容更注重以发表SCI 论文数量及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等量化指标,

考核方法相对固定单一。因此,在青年人才考评制度上应从以论文、专利、奖励数量为导向转变为以创新能力、发展态势、质量水平为导向,建立更加灵活的考评体系,根据不同研究领域的特点完善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中青年科技骨干与资深科技专家及时发现、培养、提携优秀青年人才。迫切需要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及退出机制。

(三)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

许多海外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回国后,面对国内新环境往往不适应,沟通交流的平台有限。很多偏应用研究的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希望能够使得自己的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然而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缺乏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无法获得有效信息;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利益分配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如何达到自身权益与企业权益的平衡是主要顾虑。因此,在技术转移或产业化过程中,希望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走出实验室,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力量与市场资本对接,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四)科技事业发展的服务机构不健全

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在创新过程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部门和机构很多,让他们疲惫不堪。如需要面临财务部门、基建部门、科研部门、后勤部门等,许多沟通协调还要从头学起,浪费了许多时间却未找到合适的路径来满足需求。目前,专门服务高层次青年人才事业发展的服务机构相对较少,即使有也存在宣传不到位,知晓度低,服务不专业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相对专业的科技事业发展服务机构,能为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事业服务,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能够让他们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中。

加强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增强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国科技发展的需要,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关注:

(一)增强培养和引进力度,搭建高层次青年人才成长梯队

加大对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多种引进渠道,增加对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的引进。例如,通过成熟的技术移民制度、分层次的工作签证政策、推行奖学金和免费教育等资助计划大力吸引各国留学生、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等各种手段,吸引大量国外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创新技术合作与交流,探索人才联合培养的新模式。着重培养31—45 岁的中青年科学家,充分发挥他们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梯队,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坚实的后备力量。

(二)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健康发展

构建公正科学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评价体系,从传统的学术导向、理论导向、论文导向、著作导向的单一模式,向科技成果生产力转化方向改变;根据科技成果产生及转化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发展第三方认可,建立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业内化、社会化和开放化的评价认可机制。

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激励机制,在考核中突出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创新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鼓励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技术、知识产权等纳入绩效分配范畴,可采取股权、期权及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活力。通过改造科研人员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来稳定人心,增强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等。以项目为载体,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新技术来研发新产品,对在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给予物质重奖和精神表彰。多举措发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积极作用,加强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构建多元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元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高校、科研院所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合作,在具有代表性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行业等建立创新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人才培养功能,通过大学、政府、企业共同联合培养,进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明确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通过多方调研,听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青年创新人才的意见,建立一套平衡各方利益的科研成果转化方案,对成果分配的方式、渠道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建设高效人才服务体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建设

建立一系列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服务高层次人才。一是建立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科技服务人才的协调管理牵头单位,联动社会各界的服务力量;形成多领域科技服务人才的合作体系,建立一条龙服务机制。二是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投入,政府应加大服务投入,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资助,并通过制度引导、项目扶持、文化氛围建设等各种方式,鼓励公益性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拓服务渠道,发挥服务机构对青年创新人才的综合服务功能。三是多种形式多渠道提高科技服务人才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引导资金,鼓励科技服务人员通过股权激励、专利入股、风投双股制、创投风险入股、成果转化绩效激励方式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人才创业过程中去;同时,对于经认定的优秀科技服务人才,准许其参照上海市相关人才政策,通过提高计税工资基数、提高绩效工资额度、个税减免等方式增加其个人收入。

[本文作者就职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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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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