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线阅读 > 详情
欧洲创新券“试水”中国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14-05-26 11:53:35.0    

2012年9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券”的实践,以解决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研发投入不足、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通病”,进一步刺激和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创新券实施的背景与目的
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科技资源匮乏是宿迁市提升自主创新的最大的瓶颈,在这种背景下,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宿迁处于苏北腹地,是在四个省级贫困县基础上建立的地级市,建市仅17年,科技创新资源贫瘠,是全省科技创新的洼地。主要表现在:全市无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本科院校,全市无一所省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全社会研发投入量很小,仅占GDP的1.03%,不到全省平均值的一半;高新技术产业整体规模仍然较小,仅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8.7%、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0.7%;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普遍较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不高,省级产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均未取得零的突破,累计实施的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仅10个,占全省的2.5%;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了10个百分点。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券制度的实施与产业政策、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相结合,将政府有限资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业科技查优,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实施创新券创新制度是宿迁市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其重要意义表现在:创新券在广大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之间搭建了市场之桥,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广泛深入开展;查优能更新权制度集成市、县(区)财力共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了公共科技投入对中小企业创新的带动作用,是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创新券的投入和使用方式能够确保财政科技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避免了公共科技投入流失;创新券可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乘数效应。快速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


主要做法和效果
主要举措
规范制度与组织管理

2012年9月制定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了管理机构及职责、资金来源及创新券形式、支持对象与方式、申请与发放、兑现程序与要求以及绩效考核等。针对奖补类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2013年2月,又以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奖补类科技创新券的使用与管理有关规定。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是创新券制度顺利实施的保障。

制度完备后,开展组织机构的完善。如设立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为全市创新券的最高管理机构。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全市创新券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委员会成立市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券具体运营机构。财政局为监管机构。


组织发放

首先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当年发放额度,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城)提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名单并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发放名单与金额,报管理委员会审批,由营运管理中心公示后发放。

目前发放的有两种,普通创新券和奖补类创新券,其中奖补类资金由市科技局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发放名单与金额,报管理委员会审批,由营运管理中心公式后发放创新券。这种方式保证了奖补资金能够用于创新。

自2012年9月以来,分四批向1033家企业、园区、服务机构,下发了7247.4万元科技创新券。其中2012年9月底首批向500家中小企业零门槛、广覆盖发放了2500万元科技创新券,每家5万元;2013年,面向400家中小企业,发放了第一批200万元科技创新券;面向116家符合事实外向带动战略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财政奖补规定的企业、园区、服务机构。发放了第二批1872.4万元奖补类科技创新券;面向17家符合科技创新政策奖励的园区和企业,发放了第三批875万元的奖补类科技创新券。领取创新券的企业,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占比达86%;从未获得市以上科技资金支持的企业占比达75%。


大力宣传,积极兑现

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社会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现场答疑、制定范本等方式,确保领取创新券的企业宣传到位、认识到位,提高他们利用科技创新券,进行自主创新的意识。规范流程。在兑现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反映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降低企业兑现成本,提高资金兑现的效率,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兑现工作成本,提高资金兑现的效率,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兑现工作规程。目前,已分批为137个项目兑现科技创新券1026万元,带动科技投入达1.32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类项目108个,兑现540万元;奖补类项目29个,兑现486万元。其中11家企业用于向高校院所购买服务或成果,占兑现总数的89.8%。


取得的成效

科技创新券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研发机构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为:

扩大企业政策受益面。1033家受益面是2012年世纪科技计划项目数的18.1倍;其中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占比达86%;从未获得市级以上可及资金支持的企业占比达75%;获得政府支持而企业数量大为增加。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创新券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将创新方向、创新路径、创新投入决定权交与企业,实施的项目均以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突破技术瓶颈为目标,紧贴企业实际,与原有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互补,企业创新主体更加突出。

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乘数效应。137个项目兑现科技创新券1026万元,带动科技投入1.32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兑现科技创新券108项、540万元,带动科技投入5064.71万元,财政资金带动投入比达1:9.4,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凸显,促进了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快速提高。

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44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效产学研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技术攻关,41%的中小企业类创新券兑现项目申请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在首批领取创新券的500家中小企业中,建立市级研发机构的比例由25%提高的42%。


存在的问题
科技资源缺乏且资源单位不积极

资源方面,全市无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本科院校,全市无一所省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全社会研发投入量很小,所以企业无法在市内找到所需要的资源,只能到外地去寻找资源,这就使得企业利用资源的成本大大提高。


企业积极性不高

有创新券需求的企业虽然很需要利用创新券开展创新活动,但是中小企业对该制度的了解有限,还没有普遍接受这种支持创新的方式,此外,企业还需要加以配套,来开展研发活动,所以企业使用创新券的行为比较单一。例如在108个中小企业类项目中,只有11个市用于向高等院所购买服务或成果,只占总量的十分之一,而90%的项目式购买资源来建设研发机构。这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推动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目的。


兑换率低

自2012年9月以来,分四批向1033家企业、园区、服务机构,下发了7247.4万元科技创新券,但截至2013年7月底,兑现的科技创新券仅为1026万元,兑现比例仅为14.16%,不到发放的科技创新券总额的1/6。这表明,发放的科技创新券大多数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需要进一步增强企业兑换创新券和增强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科技资源供需信息不对称

通过对企业使用创新券的情况进行跟踪发现,很多企业即使申请到创新券,也存在资源与服务的对接困难,找不到与企业所需的特定资源相匹配的供给渠道。这种科技资源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也成为阻碍企业参与创新券兑现,加大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因素。


与可借鉴的主要经验
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灵活

首先是制度保障,及时推出合理的管理办法,不仅可以进行宣传,还可以让实施过程规范化,保障了创新券制度的顺利实施;其次是企业选择,由区县等机构对企业进行筛选,能够更好的把握发放的数量和额度,所选企业均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券资金的管理灵活,财政设立创新券资金后,可以灵活操作,克服了资金使用的限制。


多级政府配套支持

创新券制度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投入的力度,除了区县财政的配套,企业也有3倍的配套资金,此外还可以让园区、服务机构等对创新给予一定的支持。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在宿迁,科技类创新券,区财政与市财政按5:5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县财政与市财政按照8:2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创新券只能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或技术成果、研发机构添置研发设备,企业最低配套3倍资金。


提高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效果明显的就是奖补类创新券,按照原资金奖励政策,由相应财政承担,发放主体由企业扩大到县(区)、园区和科技服务机构,对于企业使用范围除了科技类创新券的适用范围,还增加了科技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和节能降耗中的科技创新相关投入。

针对企业对科技资源的不了解状况,有必要采用科技资源汇编等形式,将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技资源现状进行统一汇总,让企业通过浏览科技资源供给方和供给内容条目便捷地找到所需的科技资源。

宿迁当前的创新券计划采用的是区县推荐的方式,即财政部门首先根据各区县的科技企业分布和科技资源现状合理分配各区县的创新券兑现额度,然后由各区县根据自身条件和各企业的状况推荐最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创新券兑现。这种区县推荐的方式有效地利用率各区县对本区域企业更充分的了解信息,大大减少了财政部门对企业资格考核的成本,提高了创新券推行的效率和效果。其实,如果企业自主申报,其积极性肯定会更高,所以怎样通过宣传、推广等途径,提高企业对该制度的理解和兴趣,是提高改制度顺利实施的最有效途径。


强化部门协调与监督审核

在监督方面,管理委员会对骗取创新券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注销其创新券,追回骗取资金,在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级科技项目和政府各类奖补资金支持。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企业可以在下一期创新券发放工作中继续优先支持。

在审核上,主要是在财务上看票的真实性,使用照片或者原件,运营中心做这些事情,技术服务要审核是不是服务机构,财务专家再和进行审核,主要看是不是研发设备,请5个专家,只要4个评审认为是研发机构就可以,机构服务类一般看合同,日期、票据等,具体向高校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评判真实性,奖补类比较麻烦,前期以鼓励为主,5专家独立评审,合理打分,无竞争性,评审比较客观。

财政局的配合和监督,是宿迁创新券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是关键环节。宿迁的财政资金使用灵活,避免了提前预定资金额度,进行按量使用的弊端,减少了资金浪费现象。

(作者就职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欢迎洽谈内容、广告等各项合作业务
投稿邮箱:hdkj_sh@163.com
投稿热线:021-53080015
服务热线:021-53082351

2021年11月刊

电子刊物订阅渠道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上海《华东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2026464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847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