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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新路径”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21-01-21 11:11:08.0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政策实施以来,高校利用大仪设施的独特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大型仪器设施的综合利用率,优化了资源配置,避免分布不均的问题,促进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别是校企产学研合作,大大提升了设备利用率、提高了新产品的技术与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良性发展,这些领域的改善与高校大仪共享激励政策、激励举措是密不可分的。本文主要针对激励政策、措施、对象进行深度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与可进一步优化的内容提出改进建议与实施路径。


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政策综述

高校在推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困难,比如仪器设备共性率不高、实验技术人员缺乏、平台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程度不平衡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激励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率,各高校纷纷出台多种激励政策措施,来保障仪器设施共享工作。激励政策有正向、反向方面,从政策、人员激励、经费投入给予各种支持保障,也运用负向激励产生威胁,有奖有惩,正向激励为主、负向激励为辅,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基金、大型仪器维修维护基金。为建设研究型、开放性的分析测试共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国内部分高校尤其是985、211高校,通过设立开放测试基金制度,激发需求,这是科研设备开放共享迈向市场化的第一步,开放测试基金由学校每年专款划拨,基本呈年度增长态势。分析测试基金主要通过向科研项目组提供测试费专项补贴,鼓励科研项目组利用高校现有资源而非不断新购仪器设备进行教学科研活动,从而达到盘活存量资源、减少重复购置的目的。经过多年的运行,许多高校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已经形成一套从申报到评审到资助,较为成熟的流程与管理模式,这项举措不仅盘活存量资源,减少重复购置,还助推青年教师的成长,为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创造更优越的条件,提供更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空间。

此外还设立另一种基金即维修维护基金,为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施的日常运行提供保障,为大型仪器的升级改造提供支持。设立这项基金主要解决了设备设施参与共享出现故障的维修责任问题。维修维护基金一般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申报、评审、资助、验收,重点支持开放共享参与度高、开放机时长、使用效益高的大型仪器,设立维修维护基金的高校比例相对设立测试基金的没有那么普遍,有的高校也并入开放基金。

经费支持。除了设立基金以外,很多高校建立大型仪器奖励政策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院责任到人,做到使用有记录、有台账、有报告,每年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管理的考核结果,给予参与共享的学院配套经费资助,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设施建设及实验室环境改造。有的高校还从设备服务收入中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优秀的学院或项目组倾斜结算。

人员激励。人员积极性是推进大型仪器共享的影响因素,也是激励政策的重中之重,主要是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对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激励机制建设。目前激励手段主要有荣誉激励、物质激励、个人提升激励、环境激励和负向激励等几种措施,进而来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荣誉激励。高校为大型仪器设备开发共享工作设立一些专项奖项,用于每年表彰表现突出的先进实验技术队伍,通过颁发奖状和大会表彰等形式,激发人员争先争优的积极性,从而更加投入地做好大型仪器共享工作。

物质激励。主要是绩效奖励和奖金奖励。高校每年根据个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额度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有的高校从设备服务收入中给予一定的倾斜结算,对共享服务优秀的人员发放奖励津贴。

晋升激励。为从业人员提供晋升渠道,将实验技术人员评审系列单列,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个人发展,提供人员职称职级上升的通道,将大型仪器考核列入个人晋升职称或职级晋级的考量因素之一,使从业人员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追求。为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提供到国内外高校学习和进修的机会,使从业人员充实岗位知识、提高岗位技能。

环境激励。包括政策环境和办公环境等,主要通过公平的政策环境让实验技术人员有较强的获得感,同时采取为实验技术人员改善办公环境等措施,调动和提高人员的积极性。

负向激励。负向激励乃是作为辅助手段,采取惩罚性手段,对不加入开放共享的二级单位或项目组,减少维护维修经费或者不予批准购置新设备等惩罚性措施来制约负面行为等。

场地激励。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优秀的二级学院或项目组,在核算单位用房面积时,可以作为公共服务,对于开工共享工作开展不得力的适当减免用房面积;对于开放共享优秀的院组,建议所在单位在设备场地配置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激励政策的主要作用

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大型仪器设施利用率。目前国家、地方政府与高校已采取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专项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奖励政策、科技创新券补贴政策等,加上高校设立激励基金和维修维护基金,双管齐下从根本上缓解大型仪器设施重复购置的问题,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减少科研项目组自行购置设备的意愿,同时提升专业实验人员的业务水平,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加快高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验室人才队伍是实验室的主体,实验室的发展离不开实验室队伍。在大型仪器共享的过程中,无形中让实验室技术人员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如无任何激励措施则无法调动积极性,同时导致队伍懒散。应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和性质及其劳动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纳入考核机制,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

促进科研项目组与实验室的交流。供需对接,聚焦需求导向是大型仪器开发共享的主要目标,高校设立分析测试基金为大型设备与需求之间牵线搭桥,科研项目组选择范围更加广泛,机组用户数量也逐渐增加,科研项目组与机组之间的交流合作将更加密切、深入。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政策主要存在的问题

仪器共享范围较小。《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和配套管理办法的执行与落实,推动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环境建设与氛围营造,满足了科技创新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企业科研创新投入成本,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重要的科技基础支撑。国务院、科技部等先后发文,要求开放共享工作中要突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目前主要以单价50万元/台以上的设备纳入共享与激励政策范围,每年各类高校购置50万元/台以上的设备需经过科委评议后方可购置且要求共享,但此类设备相对50万元/台以下设备范围较小,许多企业科研过程中需要的设备仪器价值不到50万元/台,企业想使用却找不到设备,导致仪器闲置时间较长,长时间不使用仪器容易受损,无法使用甚至报废,下一年度重新购置,浪费财政资金。

激励政策机制与落实较差。上海市规定单台套仪器奖励额度是2007年制定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这在实施的前期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经过10多年的发展,单台套5万元封顶的奖励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开放共享和创新服务需求。以2018年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对上海交通大学等71家服务单位发放奖励资金共1837.14万元,对25名先进个人发放奖励资金共5万元,但进入服务单位的奖励资金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员,多做少做一个样,导致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上海市与国家和周边省市的奖励额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政策的受众面和资金引导的作用上越来越落后于其他省市。

校内结算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高校大型仪器提供对内外检测服务目前是大型仪器共享及使用的常规模式,对外服务主要以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方式进行结算,但作为横向项目进入高校后需扣除校内管理费且用于个人的劳务费比例不高,对内部分虽有内部经费划转功能,但多数项目是纵向项目,经费无法用于具体检测人员劳务费发放,政策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改革。


激励政策研究与实施对策

持续完善政府层面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和配套管理办法经过多年的实施,目前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强化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好坏,关键的核心因素在于管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管理单位充分重视仪器共享工作,才能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使用效益,切实履行开放职责,实现资源共享对科创的支撑作用。第二,调整单台套仪器的奖励额度。目前,规定单台套仪器奖励额度是2007年制定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这在实施的前期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经验积累应该提高激励额度及激励范围。第三,扩大大仪共享范围。国务院、科技部等先后发文,要求开放共享工作中要突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运行成本非常高,目前在评估与奖励中视同于大型仪器。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应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予以单列,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定义上增加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独实行信息报送,并纳入评估与奖励范围。

高校内部机制进一步“松绑”。制度与流程是决定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与使用的关键要素,目前少数高校已建立诸如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实验室等具有独立法人的载体机构,对于大仪使用与结算可找得到部门与人员,但大多数高校特别是市属高校还是以传统的校级职能部门单一管理为主,无法调动积极性,应进一步实施开放共享的大仪政策,一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结算制度,对于今后审计、巡查等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二是要做到专款专用,对于大仪收入部分由校内仪器主管部门用于仪器的年度维护工作;三是要实施与外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真正将校内大仪盘活使用,在提高大仪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升学校的知名度。

加大高校实验室人员激励机制。仪器开放共享效果好坏的关键是如何提高高校实验室人员激励机制,目前多数高校无任何激励政策,导致实验室人员积极性不高,做多做少一个样,针对上述问题,通过研究应进一步做好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一是建立大仪开放共享顶层设计:建立校内激励政策,普惠至从事仪器开放共享的具体人员;二是可采用通过大仪开放实施获得的技术服务经费,由高校人事部分单独给予具体人员绩效额度,一年结算一次,在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同时激发活力;三是学校单列绩效额度,每年奖励给大型仪器工作较为突出的实验员。

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事关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服务区域经济科技创新的大格局,应通过更好的顶层设计,建立科学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及使用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装备在服务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作用。


(内容有编辑,原标题:《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政策研究与实施路径——以上海市为例》,项目编号19692109400,作者就职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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