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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关注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
《华东科技》     发布时间:2014-05-26 16:58:35.0    

马云曾经说过,“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现在看来,科技的进步加速使得传统行业有些跟不上脚步,而马云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融资方式和商业的边界,阿里金融已经成长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

就在今年两会上,一些媒体的记者就曾以此提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周小川面对提问,则追忆起了往事,“我带研究生大概已有20多年,既有硕士研究生也有博士研究生。90年代中期我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我让他选的课题就是‘互联网银行’,那时候世界上互联网银行刚刚开始出现,我觉得应该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给予支持。所以对于这方面出现的探索,央行的态度应该是给予支持的。”

可见,在政府层面,科技与金融融合进而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导向依旧不变,而金融业在未来所要改变与付出的也将会更多。

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有这样一条数据可以阐明金融业不得不做出改变的事实:根据对52家金融机构的调查,44%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36.2%提供资金为1000—2000万元,且提供的多为短期资金,只能暂时缓解企业短期内资金缺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尤其融资贵,已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头号困境。更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数据显示,52.4%的小型企业资金“紧张”。27.1%的小型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利率高昂的“民间借贷”。同时,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信贷中介机构等不但收取高额手续费,而且往往预先向企业收取利息,进一步增加了隐性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需要重构我国金融体系。

今年的两会,除了周小川公开表示支持科技金融,还有诸多代表委员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了建议与期待。其中,不仅有中国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腾讯董事长马化腾,而且部分省市的政府报告中也多有提及。

马蔚华的建议是:通过《物权法》司法解释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商铺承租权、固定信托产品受益权等具备财产性、可转让性、并具备权利凭证或者可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权利种类作为可质押的权利,从而表明对新型权利质押采取认可和支持性的态度,以满足中小企业利用新型权利质押担保方式进行银行融资的需求。

简单地说,就是结合中小企业资产的具体情况,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确认新型权利质押方式,扩大中小企业自身资产中可作为融资担保物的种类。无疑,这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

与马蔚华不同的是,作为第一次参加两会的马化腾则是更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金融平台的建设与政府政策扶持等问题。在提案中,他表示,实现目标一方面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主体,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对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马化腾建议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新的试点政策,支持由大型行业领军品牌企业牵头建设包括科技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创投公司等在内的创新产业链金融平台。同时在政策引导和财力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而在制度保障方面,马化腾则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和保护;设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战略投资公司,丰富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同时要在打击犯罪、法律诉讼、税务服务等方面完善创新活动硬件和软件环境。

在政协会议里,民主党派致公党针对科技金融的提案引起了广泛热议,其中有几条颇使人眼前一亮,切中要害,对中国未来的科技金融发展或能有些许裨益:成立国家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推出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在有条件的城市研究组建科技银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等。

现代社会,科技和金融,一个被称为“产业创新之父”,一个被称为“产业创新之母”;一个是第一生产力,一个是现代经济核心。如何使两者更好的结合,不仅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更需要民间资本的开拓进取,两者携手才能使中国的科技金融事业向前迈进一大步,才能更有效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不畅的问题,才能更早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2013年两会中关于科技金融的那些提案,值得人们继续思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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