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制定《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每年拿出上亿元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细则》共11条,核心内容是支持五类研发平台能力建设和一个国家项目配套:即骨干企业研发平台、引进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境外研发机构、国家级研发平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今后,对由企业主体投入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省、市(或县)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企业建设的国家级质检中心,省、市(或县)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市(或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